生育保险再升级!
三大利好政策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每日甘肃网7月1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近日从兰州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流动新形势,提升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期间的医疗及生活保障水平,2025年以来,兰州市陆续出台好政策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生育保险降费减负
兰州市在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标准由5.4%、5.75%两档合并为5.4%,无需单独办理费率变更手续即可同时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医疗待遇。原按5.4%缴费的2.7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增加生育医疗待遇享受类型,大幅提升参保和生育积极性;按5.75%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费率统一为5.4%后预计人均减轻缴费负担268.8元/年。
生育医疗待遇提升
生育医疗待遇“无异地”,兰州市参保职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生育及计划生育项目医疗费用,无论在就医地“一站式”联网报销还是返回参保地手工报销,除丙类和医保目录外个人自费部分,不设起付线全额纳入生育医疗待遇报销,与本地住院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相同的报销标准,有效解决参保职工因就医地、报销方式不同导致生育医疗待遇不平衡、不一致的差异问题,提升生育保险制度公平性、规范性和生育医疗待遇享受可及性。
生育津贴覆盖扩面
为更好地维护跨省转移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权益,将跨省转入我市参保后生育职工纳入生育津贴发放范围,即省外参保职工跨统筹区转入我市后生育或终止妊娠的,生育或终止妊娠前按照企业职工缴费标准在原参保地和我市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起在我市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次月起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小东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每日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
相关新闻
- 2023年12月18日金昌市着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 2023年11月13日兰州市优化生育政策 鼓励普惠幼儿园设立婴幼托育班
- 2023年04月26日兰州市生育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实现省内异地直接结算
- 2023年03月16日酒泉打出购房优惠组合拳 二孩补贴5万元三孩补贴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