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兰州  >  社会民生

兰州市2025年度公租房保障资格申报工作今日启动

 2024/09/24/ 16:17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 赵文瑞

  每日甘肃网9月2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从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兰州市202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工作于9月24日正式启动。10月23日前,市内近郊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或登录市住建局官网点击“快速通道(外部通道)保障资格申请”进行网络申请;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可向其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家庭为兰州市城镇户籍;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773元(含3773元);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5.申请人为未婚单身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

  新就业大学生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2.申请人为大学及以上学历;3.申请人为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行政事业或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单位参加工作不超过五年(含五年)的新就业职工,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养老保险;4.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兰州市的居住证;2.申请人已在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三年以上(含三年)养老保险;3.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773元(含3773元);4.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

  申请人保障资格确定后,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商品房及存量房合同备案(网签)进行限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能再进行房产交易;退出保障资格(退回公租房)后,解除网签限制。

  申请审核工作咨询电话:城关区房产保障中心 8519965;七里河区公有房屋管理中心 2340957;安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679346;西固区房产管理局 7532958;兰州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 8121300-6032。监督电话: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607360。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赵文瑞

免责声明

凡本网站注明"来源:XXX(非每日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站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每日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