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兰州  >  新 区  >  新区要闻

《2024年兰州新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2024/04/24/ 15:39 来源:兰州新区报 记者姜波

《2024年兰州新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普通高中今年计划招生67个班3296人

扫描二维码查看《2024年兰州新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每日甘肃网4月23日讯(兰州新区报记者姜波)近日,《2024年兰州新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今年,兰州新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7个班3296人。

  《方案》明确,从2024年开始,兰州新区的普通高中在新区范围内招生。地处兰州新区的省属、市属中学招生工作均纳入兰州新区教体局统一管理。兰州新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兰州新区教体局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兰州新区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由兰州市教育局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2024年兰州新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

  1.户籍和初中学籍均在兰州新区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兰州新区学校连续两年初中学籍、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兰州新区居住证的外地来新区人员随迁子女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3.无兰州新区初中学籍、户籍在兰州新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4.驻兰州新区部队子女因换防、调驻等原因需报考兰州新区高中阶段学校的,由兰州新区民政司法与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汇总后报兰州新区教体局统一办理。

  5.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的回乡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6.学籍在兰州新区的2025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须参加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考试结果作为该生2025年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报名:

  1.往年已被兰州市(含新区)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

  2.户籍不在兰州新区、学籍在兰州新区不满连续两年的初中毕业生,此类学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在籍学生。

  4.户籍和学籍均不在兰州新区的初中毕业生。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

  志愿填报

  2024年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登录统一的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具体报名网址:“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s://zkbm.lzetc.cn)。

  对口分配

  继续实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2024年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对口分配比例为35%,名额分配范围为兰州新区范围内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适当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

  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满新区连续两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②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2A3B及以上等级,且思想品德维度为A等。③必须填报对口高中。④必须参加中考,且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

  统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录取时,按照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符合条件考生的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自主招生

  根据《2024年兰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办法》要求,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高中招生学校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自主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和具有学科特长、有创新潜质的考生。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体育类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50分以内,对于专业特别优秀需要破格录取的,由招生学校报兰州新区教体局审定;其他类别的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00分以内。参加自主招生录取考生的专业测试或面试成绩必须合格。

  有自主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须将自主招生实施办法报兰州新区教体局审核备案。自主招生类别、项目、专业测试内容标准以及相关事宜见《2024年兰州新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览表》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