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兰州  >  兰州新闻

“云上”招投标 交易“零跑腿”——兰州市全力打造“清兰交易”品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3/05/29/ 17:17 来源:新甘肃 记者 薛砚

【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报道】

“云上”招投标 交易“零跑腿”

——兰州市全力打造“清兰交易”品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5月23日上午,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评标室里,评审专家正进行“云上评标”。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薛砚

  5月23日,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评标室里,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几位专家通过数据共享、视频调度、电子签名等数字化手段进行“云上评标”,招投标方无需到场,实现“不见面”开标。

  在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上,工作人员随机打开一个项目,项目信息、招标公告、专家抽取信息、开评标信息、中标公示等流程模块串联成线,点击任意一个,相关信息及资料一目了然,整个交易过程清晰、透明、可查。 

  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年来打造的“清兰交易”阳光平台,构建起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服务业态体系。

  从“线下来回跑”到“线上数据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已实现数字化转型,这得益于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年来打造的“清兰交易”阳光平台。该平台通过“数字+交易”改革工程,构建起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服务业态体系,公共资源交易配置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

  “中心搭建‘不见面开标大厅’,实现房建、交通等11类交易数据电文全覆盖。进场交易,开评标过程全程网上办理、操作留痕,线上就可完成投递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实时答疑互动等环节,实现招投标双方‘一次都不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科长马昊星介绍说。

  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

  “传统的项目招标投标过程十分繁琐。以前,从发出招标公告到项目中标,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的大部分时间都是抱着厚厚的资料跑在路上。开标当天,几方面的代表都要到现场,整个交易大厅挤满了人。”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有关负责人刘振洋告诉记者,“现在,通过‘不见面开标’模式,实现了招投标双方全程‘足不出户,数据跑路’,节省了大量时间及人力、财力成本。”

  去年,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推行招标投标服务“不来即享”,“不见面交易”由51%提高到100%;“线上办理”“一网通办”由30%提升至100%;为招投标方减轻各类开支1.38亿元。

  招投标双方虽不见面,但交易全在“阳光”下进行。

  “招投标资料线上加密,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信息保密,监管人员对评审情况实时监管,‘不见面’的模式有效避免专家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不正当接触,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马昊星说。

  按照“全省一张网”建设要求,兰州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实现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土资源交易等11类、62分项、472小项交易详情全网公开。

  通过不断完善整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土资源交易等各类交易信息发布,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实现11类、62分项、472小项交易详情全网公开。

  “我们建立线上异议投诉、营商环境线索征集平台,可实现异议投诉线上提、答疑处理线上办,办理过程线上查。同时,将处理投诉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切实保障招投标方的合法权益。”马昊星说。

  筑巢引凤来,固巢留凤栖。“清兰交易”阳光平台的建设完善,降门槛、破壁垒,有效提升了市场开放度,进一步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22年,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地企业参与投标2万余次,市外企业参与率增幅达7.2%。

  “以前,参与这里的项目投标,需要在兰州、杭州之间来回往返准备资料,一旦出现问题,又得耽误几天时间。”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工丁强告诉记者,“‘清兰交易’平台的建设,不仅为我们参与投标兰州市的项目提供极大的便利,而且通过全流程电子化及保密设置,避免了围标串标等问题,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彰显了公平公正。”去年,这家企业通过“不见面开标”,成功中标兰州奥体中心项目智能化终端平台系统项目。

  目前,兰州市打造的“清兰交易”阳光平台被中央改革办肯定,作为典型刊文全国推广。兰州市电子交易平台得到国家发改委认可,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动态第90期推广。经验做法入选全国《2022城市营商环境创新报告》《中国数字赋能营商环境创新改革报告(2022)》。

  “我们将扎实推进‘三抓三促’行动,按照‘全省一张网’建设要求,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展‘学法规、强制度、优服务、守底线’管理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在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便捷化服务、降低制度性成本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推动‘清兰交易’品牌走深走实、惠企便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芦斌说。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