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公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方式。
据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机构、单位、个人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情形的行为。举报人举报应当提供被举报人的名称(姓名)和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线索;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地址(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法定代表人信息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并对所举报事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举报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照属地管辖权限,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现场举报。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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