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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困难群众“救命钱”买单 《兰州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明确救助对象

 2022/01/20/ 10:03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田小东

为困难群众“救命钱”买单

《兰州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明确救助对象

  每日甘肃网1月20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近日,兰州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市医保局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兰州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相较于2015年印发的《兰州市疾病应急救助实施意见》,该《实施细则》对疾病应急救助对象及身份认定,基金申报、审批、支付流程,救助费用及标准,经办机构设置等内容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应急救助基金补助急救患者

  《实施细则》明确,基金的救助对象为在兰州市辖区内发生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患者。具体包括:“三无”人员,即无身份证明、无责任承担人员(或机构)、无抢救治疗经费的患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城乡重度残疾人;其他特殊困难对象: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按照规定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公共卫生经费、医疗救助、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等已有渠道支付,对无支付渠道或通过已有渠道支付后费用仍有缺口的,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予以补助。

  对于度过急救期、病情平稳后,仍需住院治疗的患者的医疗费用,根据其身份认定情况,由医疗机构协助患者向其他相应的保障渠道申请救助。

  增加救助七类精神疾病患者

  《实施细则》中,增加了对精神分裂症、偏执型精神病、双相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的七类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减轻了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救治压力,保障此类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治,避免发生急救患者“等钱救命”的情况。

  《实施细则》的出台,对于建立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明确基金管理机构,规范机构管理、筹资机制和应急救助行为,增强应急救助能力,快速、高效、有序地对需紧急救助但无负担能力、身份不明的患者实施应急医疗救助,避免由于“等钱救命”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轻医疗机构垫资压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今后,兰州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将不断地优化制度设计,完善配套体系,畅通服务渠道,提升工作效率,切实发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托底线、救急难”作用,为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买单。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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