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兰州  >  永登县

盗取他人QQ实施诈骗 永登县法院判决一起电信诈骗案

 2021/08/12/ 16:31 来源:兰州日报 记者 张 烁

盗取他人QQ实施诈骗

永登县法院判决一起电信诈骗案

  每日甘肃网8月12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太感谢你们了,想不到被电信诈骗的钱还能退回来。”一被害人在收到永登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人员微信转账时表示。

  日前,永登县检察院指控王某路、王某全、孙某、李某四人犯诈骗罪,起诉至永登县法院。永登县法院受理后,王某全对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拒不认罪。办案法官通过认真审阅卷宗、详细了解案情,最后审理查明——2019年6月起,被告人王某路、王某全二人预谋盗取他人QQ号并冒充他人QQ好友实施诈骗。该二人通过非法渠道获取诈骗剧本,从网络上购买了笔记本、平板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并且为了逃避法律打击,他们购买了大量青海地区的手机卡,开通数据流量用于登录QQ,通过网络选择盗取青海地区的学生QQ,并冒充熟人以朋友家人生病住院、急用钱为由实施诈骗。而另外两名被告人孙某、李某在明知其提供收款码用于收取网络诈骗所得,但为了非法获利,均提供自己或他人的收款码,将收到的犯罪所得相互划转扣除好处费,并最终将诈骗所得转给被告人王某路与王某全。

  此案受害人多达10人,最终四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有期徒刑七个月零十天,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庭审前,被告人孙某家属退赔8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19400元,剩余2名被害人的被骗钱款交至永登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被害人,因被害人在外地工作,最后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将被告人退赔的赃款发还给受害人,受害人表示了感谢。

  电信诈骗对群众利益侵害深、对社会危害大,永登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对电信诈骗重拳出击、精准打击,对犯罪分子严厉打击,对受害人的损失积极追讨,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