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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2021/03/25/ 12:21 来源:兰州日报 记者 张烁

榆中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日前,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深入开展,榆中县人民法院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

  巡回审理 为菜农追讨菜款

  “现在开庭!”3月12日,在榆中县拘留所里,榆中法院立案庭露天审理了一起15名菜农追讨菜款案。

  3月3日,来自榆中县马坡乡上庄村的15名菜农来到榆中法院,称他们在2018年向高某经营的菜库供应自种的蔬菜,但菜款未付。由于高某系外地人,当年的手机号也早已变更,如今下落不明。两年多来,他们到处打听,四处维权,但均未找到高某,走投无路之下,才诉至法院寻求帮助。

  立案庭陈旭红、张玲两位法官向菜农们询问情况后,根据菜农们提供的高某的身份信息,立刻联系了该院执行局,了解到高某近期因长期规避执行被采取了拘留措施,正拘留于榆中县拘留所。在和拘留所联系之后,办案法官陈旭红带上隔离服、护目镜等防护物资,前往榆中县拘留所会见被告高某,并组织两三名原告代表与高某进行了当面核对。

  高某接到法院送达的15份诉状及相关应诉材料后,称向十几名菜农收购蔬菜的事实存在,但是菜库是跟高某刚、高某红二人合伙经营的,自己只负责收菜,过磅、结算菜款都不是自己负责的,法官于是追加了高某刚、高某红为共同被告,并向二人送达了相关应诉材料。

  考虑到该系列案件涉及人数众多,且被告高某现在榆中县拘留所关押,通过和拘留所联系,陈旭红、张玲法官决定对该系列案件采取巡回审理。

  3月12日,陈旭红、张玲两位法官法官拿着国徽,在榆中县拘留所露天审理了此案。庭审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法官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总结归纳了争议焦点,又围绕争议焦点引导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开展了法庭辩论,最后进行了法庭陈述,该案将择期宣判。

  送法进企 维护合同相对方合法权益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商品房买卖中各类纠纷层出不穷,为提高房地产企业销售人员法律意识,从源头减少纠纷,3月17日,榆中法院和平法庭干警送法进企业,为兰州大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了一场题为“妥善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维护合同相对方合法权益”法律知识讲座。

  和平法庭贾常玲法官立足本辖区地域实际情况,结合自身业务知识,总结了在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典型案例,从商品房交付及使用方式、产权登记制度、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实行限购政策、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引导房企销售人员规范行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讲解过后,兰州大名城房地产企业销售员工向法官咨询了一些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具体法律问题,法官一一作了详实解答。员工纷纷表示,此次的讲座对他们工作指导帮助很大,也解决了很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法律盲点问题。

  真情回访 司法关爱暖人心

  “感谢你们对我的关心,没想到我的案子审理完都这么久了,你们还惦记着我,真的谢谢,谢谢你们……”3月15日、16日,榆中县高崖法庭负责人谈敦强带领法庭干警对近年来审理的赡养类纠纷、离婚纠纷中的困难当事人进行了集中回访,面对上门而来还嘘寒问暖的法官,榆中法院高崖法庭曾经的当事人赵某激动地说道。

  赵某是榆中县红土坡村王家庄一名老人,一年多前,与五个孩子发生矛盾诉至高崖请求解决。法官谈敦强了解案情后,本着家庭矛盾调解处理,和平化解的原则,积极与赵某和他的子女们沟通,最终成功化解了矛盾。

  走访中,谈法官对老人的近期生活情况、孩子们的赡养情况进行了亲切的问候,老人表示幸亏法官的尽心调解,现在自己家庭和睦,越过越好,老人的孩子也对法院予以感谢,是法院让他们明白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并保证将老人生活照顾好,让老人有一个幸福的晚年。

  生活不仅是生存,更要活的更好,榆中县甘草店镇咸水岔村的李某,身患重病,身体残疾,16日,当法院工作人员带着生活物品走进那不足30平米的屋子时,李某艰难的起身,对工作人员到来感到了惊喜,当谈法官向她询问生活境况及调解书履行情况时,李某表示了感谢,表示在村委会的帮助下住进了村里的集资房,在法院的帮助下,丈夫的抚养费也按时打过来了,生活境况得到极大改善,感谢法院一直记着她,让她感觉到社会对她的关怀,也有了继续生活下去的信念。

  指导行政机关 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近日,榆中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刘亚莉带领部门干警与榆中县自然资源局执法部门进行了一次规范执法指导座谈会。

  会上,双方首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具体工作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交流,大家从司法、执法的不同角度谈认识、谈体会,促进了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加深了大家对法律法规的理解。随后,法官就案件审查中发现的“不予受理、驳回申请”等一些具体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并从法律角度给予了论证和指导。

  榆中县自然资源局表示,法院的处理有法有据,合法公正,此次座谈交流使他们执法观念和证据意识得到了强化,也解决了令他们困惑许久的很多问题,令他们获益匪浅。今后他们一定严格依法行政、不断规范执行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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