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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减分,快来了解一下!下月起,兰州、嘉峪关、天水驾驶员可申请 最高可减6分

 2021/02/26/ 14:35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杨昕 实习生刘彦君

学法减分,快来了解一下!

下月起,兰州、嘉峪关、天水驾驶员可申请,最高可减6分

  每日甘肃网2月2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2月25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3月1日起,兰州市、嘉峪关市、天水市将试点运行全国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4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将实施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机动车驾驶人可通过参加网上学习考试、现场学习考试、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等方式进行学法减分,累计最高可减免6分。

  可申请减分的情形

  按照公安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或者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7种情形不可申请减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是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二是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的;三是在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四是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五是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六是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七是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学法减分有3种方式

  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减分。即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通过全国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交管12123”APP客户端)平台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并申请考试,经考试合格,可以减免记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连续学习满5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3日内累计学习满30分钟为1次,学习时间达标后7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驾驶人参加考试由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0道题,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钟,答错或者超时未答累计3道题的,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

  参加现场学习考试减分。即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并申请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学习后参加考试,未通过的可以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

  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即申请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驾驶人,应当向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每次1小时,具体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

  累计最高减免6分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规定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

  其中,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一次减免1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内分别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现场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累计最高减免6分。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杨昕 实习生 刘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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