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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人 今冬供暖期热价不变

 2020/10/28/ 10:07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 金奉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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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单位已做好供热准备(资料图) 金奉乾摄

  甘肃客户端兰州10月27日讯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金奉乾)记者今天从兰州市发改委获悉,2020—2021年度兰州市区集中供暖收费标准不变。

  一、供暖时间

  2020年11月1日—2021年3月31日

  二、采暖费价格

  (一)按面积收费集中供热价格

  1.一类建筑(住宅)为5.00元/月·平方米;

  2.二类建筑(办公、教学、医院)为7.00元/月·平方米;

  3.三类建筑(宾馆、饭店、招待所)为8.20元/月·平方米;

  4.四类建筑(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为9.20元/月·平方米。

  (二)按计量收费集中供热价格

  依据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城乡建设局文件(兰价办发〔2018〕45号)规定:

  分户计量采暖费=基本+计量

  基本=面积×基本折算比例(30%)×供月数

  1.居民住宅类: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7.5元/平方米)×用户供热建筑面积。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47.43元/吉焦)×用热量。

  2.非居民住宅类:

  办公、教学、医院计量热价为66.41元/吉焦

  宾馆、饭店、招待所计量热价为77.79元/吉焦

  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礼堂计量热价为87.28元/吉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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