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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274所托幼机构今秋计划招生11750名 7月24日前报名

 2020/07/13/ 10:57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 武永明

城关区274所托幼机构

今秋计划招生11750名 7月24日前报名

  每日甘肃网7月13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武永明)记者7月12日从城关区教育局了解到,包括城关区保育院、城关区世纪星幼儿托护点在内的274所托幼机构小班2020年秋季计划招生11750名。招收对象为入园(托)当年8月31日前满3周岁的城关区户籍幼儿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非城关户籍幼儿)。7月15日前各托幼机构发布招生公告;7月24日前提交报名信息,幼儿园进行报名信息审核;7月26日之前完成新生报名注册工作。

  城关区目前共有托幼机构274所,涵盖了政府办园、企事业单位办园、民办幼儿园和街道托护点,其中公益性和普惠性托幼机构占93%,已形成了以政府办园为引领,企事业单位办园为补充,民办托幼机构为主体的发展格局。

  城关区教育局要求,各托幼机构按照所在位置,由近到远,优先安排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托),学位富余的托幼机构可解决临近周边社区的幼儿入园(托),小区配套托幼机构优先招收本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托)。各公益普惠性托幼机构在满足本地户籍适龄幼儿入园(托)需求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解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园(托)需求,政府根据相关政策对公益普惠性民办托幼机构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给予生均保教费补助。各类托幼机构不得对入园(托)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和变相测试,幼儿入园(托)除进行健康检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托)编班测试。

  城关区教育局提醒,家长在选择托幼机构时,先要查看园所是否证、照齐全,街道托护点是否有街道幼儿托护点登记表。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依据有关规定,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幼儿园除收取保育教育费及伙食费、体检费、卧具费三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若发现违规,家长可拨打电话举报。

  “无证办园”举报

  城关区教育局:0931—8438538 8438121

  “违规收费”举报

  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发改局物价部门:0931-84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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