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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法院公布失信败德案例

 2020/07/01/ 11:29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 李莉

榆中法院公布失信败德案例

  每日甘肃网7月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6月29日,记者从兰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榆中县法院受理了魏某某叔侄因道路通行发生矛盾纠纷一案。在该案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未果,目前被执行人已被执行法院纳入失信名单。

  申请执行人魏某某(侄)与被执行人魏某某(叔)系侄儿与叔叔的关系。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魏家弟兄三人对榆中县青城镇瓦窑村老宅基地进行协商分家后,魏某某(侄)及家人必须沿着魏某某(叔)宅基地南面宽约2米由东向西方向的通道至两家长期以来共用的老宅基地东南角大门才能出行。

  2010年以来,双方常因道路通行发生矛盾纠纷。2018年9月,魏某某以修建其宅基地为由,破坏了通往原告家门前的道路,拆除了铺设在道路上的地砖,并在通行道路上挖地沟、堆放石头、玉米秸秆等杂物,严重阻碍了魏某某(侄)及其家人的出行和正常的生产生活。当地村民委员会久调无效,魏某某(侄)无奈将魏某某(叔)诉至法庭。

  经审理,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6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魏某某(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立即清除堆放通向魏某某(侄)家门前小路上的石头杂物、填平在该道路上所挖地沟、恢复道路2米宽的原状。判决生效后,魏某某(叔)并未按期履行。魏某某(侄)于2019年2月2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魏某某(叔)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其限期履行但未果。根据法律对“不动产的相邻权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规定,目前被执行人魏某某(叔)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执行法院纳入失信名单。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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