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兰州  >  新 区  >  新区要闻

兰州新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出台

 2020/06/17/ 16:20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 周靖博

兰州新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出台

  每日甘肃网6月17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周靖博)6月16日,记者从兰州新区获悉,《兰州新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出台,明确了兰州新区2020年小学、初中秋季招生工作各项安排与部署。

  按计划,一年级新生将招70个班,3385个学生;七年级新生将招44个班,2290个学生。其中,兰州新区第二小学教育联盟瑞岭名郡学校(小学部)、兰州新区实验教育联盟方家坡学校、兰州新区实验教育联盟宗家梁学校首次对外招生。

  一年级新生7月20日开始报名,7月23日-24日各学校张榜公布新生入学名单。七年级新生6月17日开始报名,7月26日初中学校张榜公布新生录取名单。

  此外,作为民办校兰州一中绿地实验学校(初中部)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统一进入“兰州市城市四区小升初报名系统”(http://xsc.lanzho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则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招生咨询电话:

  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0931-8259975

  中川学区:15193130540

  秦川学区:0931-6505019

  西岔学区:18093116370

  监督举报电话:0931-8259980  

  延伸阅读

  【一年级招生办法】

  1.凡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儿童必须依法注册入学;

  2.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保证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上尽上,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3.适龄残疾儿童。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新区教体局批准备案。各学校不得要求适龄儿童开具未入学证明。

  第一批次:新区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在新区内,户主为其父(母),且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位于学校片区内。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在新区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实际居住地位于学校片区内。

  3.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在新区内,实际居住地为租房,且位于学校片区内;根据片区内学校招生计划的学位剩余情况录取,若无学位新区教体局统筹调配。

  第二批次:非新区户籍适龄儿童

  1.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出城入园、招商引资职工子女。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不在新区内,但所购住房位于学校片区内,且实际居住在学校片区内。

  3.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不在新区内,居住地为租房,且实际居住在学校片区内。

  招生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对兰州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给予适当照顾。

  【七年级招生办法】

  1.新区范围内六年级毕业学生,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对口划拨学校登记报名。

  2.新区外六年级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新区就读七年级的学生。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小学毕业证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含国网学籍号的毕业证明(以上均需原件、复印件),在新区教体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统一安排入学。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