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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购质量合格的安全头盔 兰州交警告诉你

 2020/05/28/ 12:16 来源:兰州日报 首席记者 葛强

如何选购质量合格的安全头盔 兰州交警告诉你

  近日,兰州公安交警大力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来提醒所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要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头盔。

  看到发布的触目惊心的事故案例,网友们深切体会到了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但同时也有很多的网友在问:市场上各种头盔云龙混杂,质量参差不齐,如何才能买到真正能够保护的头盔呢?

  为此,兰州交警就如何选购质量合格的头盔进行了解读。

  摩托车乘员头盔是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用于降低乘员头部伤害的专用装具,一顶头盔通常由壳体、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护目镜等组成,其中壳体和缓冲层是头盔吸收碰撞能量、保护头部免受伤害的关键部分,护目镜能对眼部起到较好的保护,佩戴装置是否“牢靠”也会对头盔的防护效果产生直接影响。

  按形状和结构不同,头盔有全盔和半盔两类,两者的主要差异是保护范围不同,全盔相比半盔增加了对下颚部分的保护。

  按适用对象不同,头盔可分为A类头盔和B类头盔两类,A类头盔适用于总排气量为125cc以上摩托车,形状有全盔和半盔两种;B类头盔适用于总排气量为125cc以下摩托车,其体积和重量均小于A类头盔,形状全部为半盔。

  通常情况下:A类头盔的保护范围和防护性能等要好于B类头盔。

  摩托车乘员头盔的质量管理要求和国家标准:为规范和提升摩托车乘员头盔的产品质量,由公安部提出并归口,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制订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目前标准版本为《摩托车乘员头盔》(GB811-2010)。GB811标准从保障乘员安全角度出发,提出了头盔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系列要求。

  CCC认证:2017年10月,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发布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产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的公告》(2017年第86号)要求于2017年11月1日起正式对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2018年8月1日起,摩托车乘员头盔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摩托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和CCC认证规则

  质量辨识:质量合格的摩托车乘员头盔,须通过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乘员头盔》(GB811-2010)规定的认证检测,并经相应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核后,才能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摩托车生产企业在选择头盔供应商时,可核验工厂的CCC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用户购买选用头盔时,可通过头盔上粘贴的“CCC”标志进行识别,勿使用未通过CCC认证的头盔。

  摩托车乘员头盔的关键性能:严格的技术检测是保障头盔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根据《摩托车乘员头盔》(GB811-2010)要求,合格的摩托车乘员头盔需要通过“视野”、“护目镜”、“刚度性能”、“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和“耐穿透性能”等10个项目的检测,其中,“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和“耐穿透性能”是头盔安全防护性能的代表性指标。

  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主要反映头盔在发生撞击时吸收冲击能量、减轻对头部伤害的能力。在检测试验时需要将固定在头模(模拟人体头部)上的头盔从规定高度坠落,并考核1个现象和2个技术参数。

  以A类头盔为例,试验后头盔壳体不得出现裂口现象,碰撞后传递到头模的峰值加速度(表征冲击力大小)不得超过300g,加速度超过150g的作用时间(表征伤害性冲击的持续时间)应小于4ms。

  耐穿透性能:主要反映头盔遇到尖锐物时,防止穿透对头部造成伤害的能力。在检测试验时,采用质量为3kg、直径25mm、锥角60°的钢锥,从规定高度(A类盔为3m)坠落,对头盔进行穿透试验。

  试验后,钢锥不得穿透头盔与头型产生接触,且头盔壳体不得出现裂口。

  最后交警提醒大家:正确使用头盔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车安全至关重要。CCC认证把好产品质量关仅仅是基础,交通参与者提升“自我保护”的意识更为重要。广大摩托车驾乘人员应该树立“不戴头盔不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的头盔”的安全意识,在驾车“追风”的同时,不忘对头部的“安全守护”!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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