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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2019年第三季度诚信“红黑榜”发布

 2019/10/14/ 10:41 来源:兰州日报 记者 李晓霞

兰州市2019年第三季度诚信“红黑榜”发布

13家企业入“红榜”名单 22家企业和41名自然人入“黑榜”名单

  每日甘肃网10月14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晓霞)10月12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为加快推进“信用兰州”建设,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委有关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工作安排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要求,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兰州市农业农村局、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联合发布兰州市2019年第三季度诚信“红黑榜”。其中,兰州市润民有限公司甘南路方鑫粮店等13家企业列入“红榜”名单,甘肃宏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和41名自然人列入“黑榜”名单。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列入“黑榜”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提出了惩戒措施。

  与往期诚信“红黑榜”一样,市中院对于此次公布的33家失信被执行人(法人、自然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同时,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继上季度诚信“红黑榜”上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发布了8名失信自然人名单之后,此次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发布30名失信自然人名单。这些失信自然人即将面临在信用中国(甘肃兰州)公布、被起诉等严厉惩罚,其中一位失信人将因为其行为,依据《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暂行规定》,面临“在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限定5年内不得在我中心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上报市扫黑办;在信用中国(甘肃兰州)公布”等惩罚。

  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入列“红榜”的企业要继续保持诚信,对于入列“黑榜”的法人和自然人予以曝光,意在用扎扎实实的举措引导人们守诚信,推动全市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必损”、“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利益导向和“明信知耻、惩恶扬善”的道德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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