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9月19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徐俊勇)为完善救灾物资调拨制度,有效安置受灾群众,兰州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兰州市市级救灾物资调拨工作规程(试行)》,并于近日印发执行。
《工作规程》共分市级救灾物资释义、市级救灾物资申请调拨条件、市级救灾物资调拨程序和救灾物资调拨后续工作四部分。其中规定灾情发生后,灾害发生地区县应急管理局应首先调拨使用本级储备的救灾物资,在本级救灾物资不能满足救灾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可视情况向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调拨市级救灾物资,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受灾区县申请和救灾工作需要决定调拨市级救灾物资。另外,视紧急程度将救灾物资调拨分正常情况调拨和特殊情况调拨两种形式,正常情况调拨是指市应急管理局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出书面调拨救灾物资的函,特殊情况调拨是指市应急管理局先电话+短信(或微信)通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调拨救灾物资,后补办书面手续。同时,《工作规程》还对救灾物资调拨后续接收使用、反馈情况、物资回收等有关工作做出相应规定。
据了解,《工作规程》是适应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职责调整,对救灾物资调拨工作进行的规范,将有效指导兰州市及区县救灾物资调拨工作,进一步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提升全市灾害救助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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