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拒退万元认筹金 新区消协调解圆满解决
每日甘肃网9月1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9月3日,消费者火先生向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称:2019年6月7日,他在兰州新区某开发商售楼处交了10000元,认筹了一套商品房,并于6月9日交了首付款65190元。之后他去银行办理贷款业务,银行称他名下有抵押贷款,无法办理贷款手续。随后,开发商以他不按期办理按揭贷款为由,于6月26日下发了《解除认购协议通知书》,扣除火先生10000元认筹金。
火先生表示,他在订购房屋之前和销售顾问多次讲明名下有担保贷款,销售顾问说可以正常办理贷款业务。现在商家又以他不按期办理贷款按揭为由,解除协议并扣除认筹金,这种行为不合理。
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开发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开发商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于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消费者所交认筹金。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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