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重点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陋习
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的,一律予以处罚或参加现场体验教育 葛强 摄
每日甘肃网8月8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葛强)从8月1日开始,我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交通陋习整治月”活动。记者从兰州交警支队获悉,整治之初发现电动车逆行、不按导向行驶、闯红灯、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为此兰州交警支队将从7日起重点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现场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不消除、不处理的一律不放行。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的,一律予以处罚或参加现场体验教育。
东岗交警大队——
7日,东岗交警大队在辖区南山路万和城路段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查处和规范行人文明出行。针对机动车在斑马线处不礼让行人,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以及电动车不按规定载人,载物,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查,严纠,同时对驾驶员进行普法宣传,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驾驶员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
城关交警大队——
同日,城关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交通摩托车交通秩序整治,重点针对两轮、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据了解,当日治理教育违法驾驶员35人,针对典型的违法行为,城关交警大队将长期、持续开展治理,也提示广大摩托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同时城关交警大队各中队重点针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行为开展治理。
七里河交警大队——
7日,七里河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措施,对电动车无牌、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民警在严格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告知驾驶员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诱发交通事故害人害己的危害及后果,坚决杜绝妨碍安全行车的不良行为发生。
龙泉高速公路大队——
兰州交警支队龙泉高速公路大队深入永登科信驾校开展“摒弃交通陋习,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民警通过向现场学员和教练发放“摒弃交通陋习,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餐巾纸、手提袋、安全出行提示等宣传材料,进一步提升辖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引导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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