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 近日,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报了首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案件。兰州新区君安城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兰州新区瑞达电器商行、兰州新区鑫源洋五金标准件批发部等4家市场主体首次违法,且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成为首批免予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
7月1日,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兰州新区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处罚清单》,明确对市场主体的73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给市场主体自我纠错的机会,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7月9日,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兰州新区君安城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正在使用的汽车电子衡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构成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违法行为。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鉴于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本着“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对该企业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免予行政处罚。
依据有关免予处罚清单的规定要求,免予行政处罚不等于撒手不管。对于免予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除了责令改正外,还必须对其开展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让企业认识到问题出在哪里,如何改正,以免再犯。如果发现曾免予处罚的市场主体“明知再犯”,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通讯员 宁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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