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兰州  >  榆中县

榆中、永登开展“文明养犬,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

 2019/07/25/ 10:52 来源:兰州日报 记者 马进帅

榆中、永登——

开展“文明养犬,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

  每日甘肃网7月25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马进帅)为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7月22日,榆中县执法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在县城健身广场开展了以“文明养犬,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日,在永登县县委小广场,永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城镇景观管理股的执法队员和公安局民警等相关单位,也开展了“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宣传活动。

  在榆中县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和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重点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解读了《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高市民群众合法合规养犬意识。同时,向市民群众发放了文明养犬倡议书,倡议大家养犬时及时做到犬只登记、免疫,外出遛犬时做到入笼或使牵引绳管理,携带清洁工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等文明养犬行为。活动现场共发放《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600余份,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300余份。

  据了解,近年来,榆中县执法局主要针对广场、居民小区、城乡接合部等流浪犬患比较突出区域,增加执法力量,加大巡逻力度,及时对各类流浪犬进行文明捕捉,并统一送至兰州市犬只留检所进行收容。今年以来,榆中县执法局已捕捉各类流浪犬268只,有效减少了县城内流浪犬扰民、伤人事件的发生。

  在永登县的活动中,共接受咨询50人次,免费发放宣传资料160余张,并且现场讲解《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当场解答群众疑问,扩大群众的知晓率。永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呼吁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通过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文明养犬规定,以实际行动倡导文明养犬,营造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氛围,共建美好养犬环境。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新闻排行

1   降压供水公告
2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示2018年享受政府特
3   兰州:黄河里冲出一条一米长的娃娃鱼
4   林铎在全省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决防范化解风险积极
5   省食药监局:效价指标不合格百白破疫苗未流入甘肃
6   每日甘肃网7月22日甘肃热点新闻回顾
7   【全国网媒看平凉】探访崇信龙泉寺 感受文化旅游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