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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对73种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2019/07/17/ 10:37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记者杜雪琴

  每日甘肃网兰州7月17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杜雪琴)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兰州新区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处罚清单》(试行),探索对73种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给市场主体自我纠错的机会,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清单》规定,对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质量认证、商标广告、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等市场监管领域“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行为”等73种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首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首先运用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督促改正,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免于处罚。

  同时,兰州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工作中凡属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一律鼓励支持发展,放宽登记条件,除危害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以及其它重大违法行为以外的首次违法一律免罚,并建立点对点企业跟踪指导服务,尝试对新设立的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企业给予2年包容期,在包容期内通过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建立“容错”机制,对法律政策界限不清、没有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后果的行为,采取约谈告诫等措施指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成长。

  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发挥股权出质、动产抵押登记等职能,简化股权质押登记工作流程,取消出质人股权托管环节,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和帮助企业拓展融资方式,拓宽金融机构与企业的沟通交流渠道,引导民间资本、风险投资等帮助解决融资难问题,助推新兴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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