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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出重拳 高擎利剑保平安 兰州红古区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提升侦查破案质效

 2019/06/27/ 11:11 来源:兰州日报 记者张旭永

扫黑除恶出重拳 高擎利剑保平安

红古区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提升侦查破案质效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旭永

  日前,红古区检察院控申科便接到群众举报,称花庄镇湟兴村村民杓某强行圈占村集体土地、非法索取“过路费”。接访后,副检察长第一时间带领干警到湟兴村开展调查。

  调查发现,杓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在湟兴村集体所有的田间道路上,向施工企业及过往车辆非法索要“过路费”,强行阻挡施工车辆通过,并多次辱骂、企图殴打前来协调处理的政府工作人员。同时,杓某强行在湟兴村集体土地外围东侧栽种树木、私自开挖水渠,企图将约14亩土地占为己有,多项不法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据此,红古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红古公安分局对杓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立案侦查。红古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杓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后杓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有黑必扫,除恶务尽。像这样的典型村霸案例,将作为扫黑除恶的重点打击对象,第一时间从速处理........”该院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范苗苗对记者说。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依法从严从快,坚持打早打小,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力争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据悉,该院多次召开党组会、部署会、推进会,传达学习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案件办理机制》《宣传方案》等制度措施,成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和专门办案组,召集联席会议,强化了协作配合。目前,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恶人员24人,依法批准逮捕21人,不批准逮捕3人;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2份;受理移送起诉6件27人,已全部提起公诉,现已判决5件22人。

  “我们完善提前介入机制,严格落实省、市院要求,实现百分百提前介入,切实做到介入不干预、引导不领导”。红古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柯昭辉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提前介入引导侦查8件次,召开案件研讨会8次,在提前介入过程中追加逮捕2件6人、监督立案2件。同时,坚持专案专办、黑恶案件优先办理的原则,对提前介入的黑恶案件均做到了简单案件3日内回复、疑难复杂案件7日内回复,有力助推了侦查破案的质效。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多媒体平台,对扫黑除恶宣传报道60次;参加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3次,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在辖区乡镇(街道)进行全覆盖宣传……作为扫黑除恶的主战单位,红古区检察院将党和国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传递到了最基层。

  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定政治立场和责任担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充分发挥联席机制、会商机制、提前介入机制等作用,进一步强化与公安、法院等机关的联动、协作、配合,防止查处不到位、沟通配合不到位等问题,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结合检察系统“大部制”改革,加大院内各部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合力打击黑恶势力工作机制,实现掀起重拳出击、严惩黑恶的新一轮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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