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开征集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等五种情形可举报
为治理住房公积金领域乱象,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5月21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信件或上门等方式进行实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
受理举报的五种情形
1 协助缴存职工伪造证明材料及虚假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或组织
2 协助缴存职工伪造证明材料及虚假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或组织
3 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4 放纵、包庇黑恶势力,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或其他行使公权的人员
5 其他涉及住房公积金的“黑”、“恶”、“乱”现象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调,举报人举报时要尽量提供详细情况,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信息及其违法违纪的事实依据等内容。对举报线索,将及时受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但对举报人借机谎报或诬告陷害他人的,也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文: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欧阳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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