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金奉乾)为提升城市市容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和精致兰州建设,兰州市城关区环卫局4月8日开始,开展“‘宣战陋习 捍卫文明’向随地吐痰不文明行为‘不’”活动。5月13日,环卫执法中队走上街头,对商业街区、车站码头、交通十字等人流量较大区域开展列队执法,开出首张不文明行为罚单,对随地吐痰行为“动真格”。
城关区开出的第一张“不文明行为罚单”
“根据《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你随地吐痰的行为处以50元罚款,请配合。”5月13日中午,城关区环卫局环卫执法中队队员,根据法规在张掖路步行街开出了第一张罚单。“我的做法是不对,但是没想到还要罚款。罚款金额虽然不多,但教训很大!”受罚人成某红着脸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了字。
据了解,兰州市城关区环卫局行政执法之前,将以向随地吐痰陋习宣战大多以宣传教育软手段为主,停留在道德层面。接下来,城关区环卫执法的启动将为处罚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提供法制化的保障,实现德法相济,既通过德治来奠定市民的基本认知和行为基础,又通过法治来进行刚性保障,为文明城市创建再添助力。
【延伸阅读】:
《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随地吐痰、便溺,或者 乱倒垃圾、污水、污油、粪便,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口香糖、动物尸体等废弃物”的不文明违法行为,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清除;不清除的,处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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