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轨道交通票制票价要听证了!
每日甘肃网3月2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3月21日,兰州市发改委公告,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价格决策听证实施办法》、《甘肃省价格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19年第二季度组织召开兰州市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3名,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工作人员担任。听证会共设25名听证会参加人员。其中,消费者10名,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消费者组织推荐产生;经营者2名,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产生;其他利益相关方3名,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产生;专家学者5名。由价格主管部门聘请;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由价格主管部门聘请;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人员3名。由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此外,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旁听人员10名。旁听人员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情况,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报名顺序选取。
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即日起请携带有效证件到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场进行报名(兰州市城关区南滨东路637号市政府11楼)。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27日
兰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星明 实习生 王娟 杨小芳
相关新闻
- 2019年02月22日【聚焦兰州两会】兰州市人大代表参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 2019年02月22日兰州市人大代表参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 2019年01月30日【聚焦甘肃省两会】省政协委员参观兰州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 2019年01月30日甘肃省政协委员参观兰州轨道交通1号线 欧阳坚一同参观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