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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9/03/01/ 11:59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张秀芸

皋兰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每日甘肃网3月1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张秀芸)近日,皋兰县公安局破获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葛某某,并追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95万元。

  近日,皋兰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将葛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交皋兰县公安局。经查,犯罪嫌疑人葛某某于2018年3月至8月期间,在皋兰县九合镇久和糖酒市场从甘肃某公司承包工程,在工程完工后,拒不支付袁某某等4人的工资2.95万元。其间,葛某某以逃匿、拒接、变更联系电话的方式躲避支付劳动报酬,2018年12月24日被皋兰县公安局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为快速侦破该案件,皋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分局民警利用春节休息时间,在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的大力配合下,将在逃犯罪嫌疑人葛某某成功抓获,并于2019年2月17日将葛某某依法刑事拘留。同时,民警多次与葛某某家属联系,劝导其家属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95万元全额支付。2月22日皋兰县公安局将追回的农民工工资足额发还给了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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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甘肃网3月1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张秀芸)近日,皋兰县公安局快速查处一起酒后恶意拨打110接警电话并辱骂接警员、严重影响110正常接处警秩序的案件,并对行为人魏某作出依法行政拘留13日的治安处罚。

  2月21日凌晨2时许,违法行为人魏某(石洞镇庄子坪村人,32岁)酒后拨打110,无故辱骂接警人员。在接警员告知其辱骂接警员影响110接处警秩序将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后,魏某一意孤行,又先后拨打报警电话10余次,并继续对接警员进行辱骂和人身攻击,严重影响110接警工作和损害接警员的合法权益。

  皋兰县公安局石洞派出所随即对嫌疑人魏某依法传唤。魏某对其于2月21日2时许酒后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并辱骂接警员、严重影响接警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石洞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魏某作出行政拘留13日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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