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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咋申报?看这里!

 2018/01/26/ 17:45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赵文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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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咋申报?

  每日甘肃网1月2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赵文瑞)过了腊八就是年,我市即将迎来烟花爆竹限放“解禁”期。随着上周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划数量公布,如何申办零售网点成了一些经营者关注的话题。1月25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安监局。全市2018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规划共有120户,其中城关区8户,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各3户,红古区14户,永登县33户,榆中县20户,皋兰县15户,兰州新区8户,高新区8户,全市机动调配5户,市安监局表示,“在符合规划布点数量的前提下,区县(管委会)安监部门将根据申报网点安全条件、申报时间等择优许可。总的来说,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基本‘准入门槛’包括选址、建筑物结构、消防与电气安全等三方面。”

  选址与布局方面

  1.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

  2.不应布置在军事管理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

  3.不应布置在地下室、桥下及涵洞、三层及以上建筑物内。

  4.当布置在两层建筑物内时,其正上方不应有人员活动场所,上下层之间不应有楼梯和洞口。

  5.当毗邻其他建筑物时,其毗邻墙体应为不燃材料墙体,且不应有门窗和洞口。

  6.内部应将产品堆放区和销售柜台分区布置,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7.严禁作为其他经营场所和生活场所的人员进出通道。

  8.专柜销售的应相对独立,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不应通过烟花爆竹销售场所。

  9.在醒目位置应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10.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烟火等安全警示标识。

  建筑物结构方面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采用搭棚形式设置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建。

  2.与其他场所联建时,其隔墙应为厚度不小于180毫米的密实砖墙,或者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其他密实墙。

  3.安全疏散门宜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采用其他形式的门时,应符合消防安全疏散要求。

  4.顾客进出的门洞宽不应小于1.5米,搬运产品进出的门洞宽不宜小于1.2米。

  电气与消防方面

  1.上空禁止1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线路跨越;

  2.禁止使用白炽灯、射灯等容易产生高温的灯具,电气线路应穿钢管敷设;

  3.网点采用非防爆型电器时,电器应与产品保持不小于1.2米的水平投影距离;

  4.严禁有明火,不应有输送易燃易爆物质的管道通过。

  5.禁止采用产生明火和有强热辐射的采暖设备;采暖宜选用水暖,且产品与采暖设备的距离应不小于30厘米。

  6.应配备至少两具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灭火器放置位置应便于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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