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躲西藏7年后 选择自首
因驾车撞人致死的犯罪嫌疑人在警方追捕和父亲的劝说下投案
2007年10月29日下午4时许,因杀人潜逃了七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王好诗来到了兰州市永登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这名市级督捕的逃犯终于结束了逃亡生活。
本报记者 徐俊勇 为您报道
作案撞死劝架者负罪潜逃
2000年,家住兰州市永登县红城镇永安村二社的王好诗刚好20岁,初中毕业就没有再上学,此时的他已经能担负家里的农活,并学会了驾驶农用三轮车。当年8月19日早上6时30分,王好诗驾驶农用车干活时与同村段某发生争执,王好诗便驾车将段某撞伤。此时,村上的华某看见两人发生争执后,便上前劝架,不料,王好诗不但不领情,反而将劝架的华某撞死后逃之夭夭。
劝说 父亲决定带儿投案自首
兰州市永登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当即将王好诗上网追逃。几年来,永登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直未放松对王好诗的追捕。2006年初,刑警大队办案民警获知王好诗很有可能与家中有联系的情况后,立即组织民警定期对其父母进行规劝工作。近两年来刑警大队办案民警几乎一两个月就要到其家中一趟,对其父亲苦口婆心进行政策教育。今年8月份王父终于下定决心,带王好诗投案自首,争取早日解脱。但因种种顾虑,王好诗迟迟未来。刑警大队领导针对这一情况,又三进王家,坚定了王父督促王好诗投案的决心。2007年10月24日王父拨通了刑警大队教导员张元成的电话。
自首 结束7年逃亡生活
7年来,王好诗东躲西藏,出苦力挣钱填饱肚子,整天过着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尤其是逢年过节,王好诗有家不敢回,有亲人不能见,还得继续东躲西藏。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一直折磨着王好诗。在民警的劝说下,王好诗的父亲同儿子进行沟通,要其投案自首,征求宽大处理。随后,王好诗拨通了刑警大队教导员的电话,之后的第五天,也就是2007年10月29日下午4时许,王好诗终于放下沉重的包袱,到永登县公安局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