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三年未领结婚证老伴去世一纸诉状法庭争房产一审败诉
本报讯(记者 郭玉红)50岁的农妇许秀芝经人介绍与花甲老人刘星刚结为夫妇,许秀芝照顾刘星刚饮食起居3年多。可是刘星刚因病去世后的当月,许秀芝就被刘的一双儿女赶出了家门。许秀芝遂诉请法院分割“亡夫”的遗产,并请求将两人共同居住的一套房屋判给自己居住使用。10月11日,城关区法院对该起继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许秀芝的诉讼请求。
2004年5月,许秀芝经亲戚介绍与刘星刚认识,双方愿意结成夫妻。第二天刘星刚就邀请了4位友人到酒店举行了仪式,而后两人一起共同生活,许秀芝开始照顾刘星刚的饮食起居。虽然许秀芝多次催促刘星刚领取结婚证,但刘总是一再推托。其间,许秀芝被电击伤了胳膊,由刘的女儿陪同前往医院进行医治,近万元的医药费均由刘星刚支付。最终许秀芝的伤臂没有保住,构成4级伤残。
2007年4月,刘星刚因病离开了人世,许秀芝当月就被刘的一双儿女带领着一伙人赶出了家门。2007年6月,他们曾居住的房屋被过户在刘的儿子名下。次月,许秀芝到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分割刘星刚的遗产,且请求法院将其与刘星刚生前共同居住的住房判给自己。
法院审理后认为,许秀芝与刘星刚系雇佣关系,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两人的行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更无互相继承权,许秀芝以配偶的身份主张和继承遗产的请求于法无据。据此,根据《继承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驳回了许秀芝的诉讼请求。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