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或就地就近期房安置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
9月29日,记者从兰州市拆迁办获悉,为改善南出口周边环境,拟对兰州市七里河兰工坪部分房屋进行拆迁。
拆迁范围:七里河兰工坪412#、414#、416#、418#、420#、422#以及原兰州塑料厂家属院西区部分平房,以上门牌号与实际不符的,以规划部门批准的红线为标准。
补偿安置: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或就地、就近期房安置,安置地点在砂坪村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
据了解,10月2日-7日为房屋评估期,其间将接受被拆迁人咨询。10月8日进入正式拆迁阶段,12月31日结束。此次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设在七里河兰工坪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