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井盖卖钱嫌疑人当庭悔罪
从2005年10月下旬至12月,仅仅两个月24岁的苑某、魏某带着自己的家属并伙同一帮在兰结识的无业人员,为了赚钱走了一条捷径———盗窃铸铁井盖上千个,涉案金额达21万余元,作案次数多达62起。
7月11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案件中的12名被告人分别受审。但由于涉案被告人魏某在逃,所以法庭未对其进行当庭审判。2007年5月,魏某被警方抓获归案。昨日,被告人魏某接受了法庭的审判。
2005年10月下旬某晚,被告人魏某伙同李某、赵某(均已提起公诉)等人,在精心预谋之下,由苑某驾驶面包车,窜至兰州市红古区平安路至红古区海石湾窑街某路段,盗窃铸铁井盖18个,价值达5040元,销赃后挥霍一空。
2005年12月某晚,被告人魏某同苑某、李某经过预谋后,由苑某驾驶面包车,手持假身份证,身着警服,冒充军警人员至兰州市榆中县某地,盗窃铸铁井盖6个,共计价值1504元。作案后销赃给兰州市西固区的某经营铺。
在庭审当中,魏某除对2起作案事实中的3起案件否认之外,其他均供认不讳。
在法庭审理结束时,魏某当庭表示悔罪。
由于案情复杂,法庭未当庭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