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气话大学生掐死女友追踪
“我并不是故意掐死她的,虽然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仅仅只有5个月,但还是有感情的。出事之后后悔莫及,本打算陪她一起死,但自杀未遂。”昨日,兰州市某学院的学生梁庆(化名)在法庭上这样向审判长陈述道。这起男友掐死同居女友的案件于昨日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未作出当庭宣判。男友掐死女友自杀未遂
2007年3月16日,兰州市某学院的学生梁庆心情极度烦躁。因为临近毕业其他同学都找到了工作,可自己的工作一直没有着落,再加上前几天找工作的时候被骗了,所以他一个人在校外租的房子里生闷气。晚上8时左右,其同居女友柳霞如约来到租住的房子。据梁庆说,她来了后,便不厌其烦地唠叨,说他没本事。更加过分的是,她连他家里人也骂……终于,梁庆按捺不住自己心里的怒火,掐住了柳霞的脖子。当梁庆回过神来时,柳霞已经没有呼吸了。
梁庆看着眼前已经断气的女友,平复了一下自己混乱的情绪,在给他的父母留了一封遗书后割腕自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但血管里的血怎么也流不出来,梁庆觉得用割腕的方式结束不了自己的生命,便急匆匆跑向院里的水井跳了进去。可往往事与愿违,房东听到了院子里的动静,及时赶出来把梁庆给拉了上来。
昨日,站在法庭上的梁庆一直重复着一句话:“我当时并不是故意掐死她的,只是当时的情绪有点激动,才酿成了大错。现在除了后悔我无话可说。”受害者家属索赔校方当庭拒绝
由于此案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柳霞的家属要求梁庆承担相关的赔偿之外,还将柳霞所在的学校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被告共同承担柳霞的死亡赔偿金、家人的精神损害费等30余万元。
梁庆的父亲在法庭上表示:他愿意承担相关责任,但因没有偿还能力,所以没办法实现原告的诉讼请求。而兰州市某学院的负责人也向法庭申明:梁庆和柳霞虽然是该校的学生,但是此案发生在校外,不属于学校的管理范围。所以他们也没有任何责任给予民事赔偿。况且,在事发之后,他们免费提供受害者家属和被告家属的食宿,并给予原告几千元的“慰问费”,已算是做到仁至义尽了。
鉴于原告的诉讼请求遭到学校拒绝,民事赔偿在法庭上没有得到调解。律师辩护应从轻处罚
法庭上,梁庆的律师为梁庆作了罪轻辩护,他称,梁庆当时是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掐死柳霞的,当时他并没有直接致柳霞于死地的想法。案发之后,他主动要求房东给公安局报案,因此应当从轻处罚。
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定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