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物被调包
“这不是我的包,谁拿错包了?”6月12日,在兰州市东方红广场国芳百盛购物中心负一层超市收银台前,刘女士准备付款时,发现超市存包专用袋中有一个手提袋,不是自己的包,刘女士以为是有顾客拿错了包。
刘女士将错拿的包交给超市,并告知超市这一情况,希望能尽快找到拿错包的顾客。超市工作人员在得知情况后,一边派人详细询问刘女士装进超市存包专用袋的物品及手提包的颜色,一边在超市向正在购物的顾客广播:“各位顾客请注意,您在收银台前对您手中的存包袋进行解封的时候,请您仔细检查手中的存包袋。哪位顾客如果不慎拿错了存包袋,发现您手中的物品不是自己的,请到总台来认领您的物品。”
刘女士在卖场外心急如焚,但考虑到百盛超市提供的存包专用袋均为深蓝色布袋,在超市入口处存包袋就已经被密封,卖场内的顾客此时即使听到广播,想核对自己的物品,也只能等到在收银台付款时通过收银员打开存包袋才能看到里面的物品。刘女士只好耐着性子继续等待。近一个小时过去了,刘女士和超市工作人员仍未见到有顾客前来认领自己的物品,刘女士用超市工作人员的电话拨打装在包里自己的手机,已关机,她意识到自己的存包袋被人“调包”了。
刘女士说:“当我意识到我的包被人拿走了,我又一次进入卖场,想去找找看。结果在超市的一个角落里发现了曾装在存包袋里孩子的衣服和装着糕点的塑料袋,唯独没有了手提包。”监控录像拍下实情
刘女士在等待无果后,最终拨打了110报案。辖区派出民警在接到报案后,赶到了超市。民警调出当时的监控录像,出警民警小李回忆,当时他是和刘女士的朋友以及超市工作人员一起看的,在超市出口监控录像显示,一年轻女子在收银台让收银员消磁后从超市专用存包袋里取出的正是刘女士的手提包。但由于监控录像图像很模糊,看不清那位女士的长相。
刘女士的朋友说:“我跟超市工作人员和民警一起打开了我手里拿错的提包,里面只有身份证和电话本,是一个外地来兰在东部市场打工的女孩。超市方面负责人要求留下包,由他们来处理。我们根据电话本上的电话号码打电话给那个女孩的姐夫,说她丢失的包在百盛超市,让他们去认领。”
据刘女士讲,她在自己提包丢失的第二天,接到七里河供电局某家属院物业经理打来的电话,称物业公司保洁员在打扫卫生的时候,捡到了刘女士的包,让她携带相关证明去拿回自己的提包。刘女士拿到提包后,发现手机和钱包里的现金没有了,但证件和银行卡都在。
李警官说:“那个在东部市场打工的女孩,后来去百盛想要拿回自己的包,我们也对她进行了询问,她说自己的包丢掉了,但不是在百盛丢的,她在东部市场打工,她的老板也证实了她当天下午一直在店里干活,没出去过。” 李警官表示,是不是有人在超市外偷去了他人的包,然后到超市里恶意调包,干违法犯罪之事,这还有待于进一步调查。质疑超市存包行为 百盛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超市提供的存包专用袋都是相同的,里面的东西无法辨认,曾多次发生过类似拿错包的事。”记者在超市随机采访了解到,有不少顾客对百盛超市用同样的存包袋封口“存包”,并带入超市购物的行为表示担忧,甚至不满。 陆先生和妻子认为,超市存包必须保证顾客寄存物品的安全和完整性。他们一致反对百盛超市这种封包之后又让顾客自己带着包逛超市的做法。陆先生说:“大家都知道超市丢失货品的问题比较突出,超市不让顾客带包进去,其实是怕顾客偷东西。可是让顾客自己带着被超市封起来的包进去,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模一样的存包袋,购物中难免会出现无意的错拿,更何况如果一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存包的便利专门从事不法行为,岂不是给那部分人提供了便利?” 在北京生活了近10年的小陈告诉记者:“我不太能理解封包后由顾客自己带着包的现象,买东西的时候谁都有一个挑选的过程,这样一来顾客挑选东西的同时还得留心自己的包不被人顺手拿走,两个人一起来还能让一个人看包,可要是一个人总担心会被别人拿错。”
国芳百盛购物中心保卫部夏经理在接受采访时说:“刘女士丢包的事,超市没有任何责任,是她自己不小心,我们的保安措施很完善。”但7月11日,记者再次来到国芳百盛超市,发现在超市入口处竖起了一块显眼的“友情提示”牌,提醒消费者在存包时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在工作人员封包过程中,看好自己的提包,不要发生错拿。
省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遗失物品,超市有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