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少女展示有血迹的衣服
查扣禁售烟双方拉扯起冲突
卖烟少女胳膊受伤,家属要投诉,当事稽查人员称没有打人
昨日,兰州市安宁区烟草专卖局的稽查人员在安宁科教城附近的小雨点超市执法检查时,与经营户发生冲突,一名未满16周岁的少女因阻碍稽查人员查扣禁售香烟而招致“肢体冲突”。
投诉:稽查人员收了烟还打人
昨日下午,本报新闻热线接到读者投诉,称安宁区烟草专卖局的稽查人员在查扣禁售香烟时,动手打伤了当事的一名未满16周岁的少女。为此,记者前往现场进行调查采访。
下午3时许,记者在得知当事人的家属已前往安宁区烟草专卖局投诉此事后,赶到了安宁区烟草专卖局。刚进大院,就听见院内一楼办公室里传出了激烈的争吵声,一名带着哭腔的女子情绪激动地说:“你们凭什么打人?”而另一个中年男子则反问:“你又没在场,怎么说我们打人了?”争吵中,女子脱口骂了对方一句,随后那名男子从凳子上站了起来,质问她为什么骂人,场面一时失控;此时另一位刚刚进来的男子急忙上前劝解,对着那名中年男子(后经记者证实,此人是安宁区烟草专卖局李绍军副局长)说:“人家怎么说是人家的事情,你们先把你们的态度放好”。
争吵之中,记者了解到,与那名女子发生争执的是安宁区烟草专卖局稽查队的陈速章队长。当日上午,他带人在检查时发现这名女子经营的小雨点超市有禁售香烟,随即依法对涉案物品进行登记保存;而当时由于这名女子并不在场,其妹妹因为拒绝稽查人员收烟扣证而与烟草稽查人员发生冲突,冲突中她妹妹的胳膊受伤流血。
双方停止争吵后,在这名女子的带领下,记者在其经营的超市内,见到了当时一人在店内卖货的少女琳琳(化名)。琳琳告诉记者:上午10时许,店内来了一名男子,问她有没有延安牌香烟,于是她就从货架旁边一个隐蔽的角落拿出了装烟的衬衣盒,而此时从店外的车上又下来了四五个人,说要收她的烟,还在店里的各个角落翻着找,她一着急问了一句:“你们干啥呢”?这才有一个留着八字胡的男人掏出证件在她面前亮了一下;当有人走到她面前,要拉开放钱的抽屉找烟时,她阻止了对方,而对方却说:“你配合点,不配合就收了你的烟草证”,说着就要拿挂在墙上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她本能地站在凳子上不让对方拿证,却被几个人从凳子上拉了下来,摘掉了墙上的烟草证。 “我的胳膊就是在被他们从凳子上拉下来时,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碰破的。”琳琳说:“他们拿了烟和烟草证上车要走,我就追出去挡在前面,问他们碰破了我的胳膊怎么办,他们几个人就对我又推又搡,其中有一个穿白色T恤的人还打了我一巴掌”。
调查:稽查否认动手打人
在琳琳向记者提供的《兰州市安宁区烟草专卖局涉案物品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上记者看到:安宁区烟草专卖局因小雨点超市“乱渠道进货”而“先行登记保存”的香烟有:延安1.4条、黄金叶0.2条、精品哈德门0.1条、520(香烟名)0.1条;承办的稽查人员为:陈速章、王健。
记者在向安宁区烟草专卖局稽查队的陈速章队长了解此事时,陈队长否认了稽查人员在未明示身份的情况下,以顾客的身份询问是否有禁止销售的延安牌香烟一说。至于琳琳向记者反映的稽查人员动手打她的说法,陈队长予以否认:“我们根本没有动手打人”。而当记者向其追问琳琳衣服上的血渍是从何而来时,陈队长说:“这我不清楚,当时那个小女孩(指琳琳)拉扯着我们不让走,发生过肢体冲突”。
副局长认为“没问题”
当日下午,由于琳琳姐姐向安宁区烟草专卖局投诉稽查人员暴力执法,该局李绍军副局长随即派人对此事进行调查。下午4时,记者采访了李副局长(以下是部分采访内容实录)。
记者:上午发生在小雨点超市的事情您知情吗?
李副局长:今天上午的这个经营户,公然向我们执法人员兜售禁售香烟,我们认为是蔑视法律,理应受到查处。
记者:稽查人员是在未明示身份的情况下,以顾客的身份提出要买禁止销售的香烟,这样的行为允许吗?
李副局长:这是我们工作方法的一种,我认为是允许的。
记者:稽查队陈队长承认在执法过程中与经营户发生了“肢体冲突”,您认为这次的事情我们的稽查工作中是否存在问题?
李副局长:我认为没有问题。但既然这件事经营户向我反映了,我会在明天下午找当事的稽查人员了解清楚。
记者:既然您还没有调查,现在说“没有问题”是不是为时尚早?
李副局长:我觉得你这是咬文嚼字。我们在稽查假烟和禁售香烟时,经常有经营户不配合执法,给我们的稽查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记者:据了解,为了防止经营户阻碍烟草稽查行为,各公安分局都有派驻烟草局的民警,为什么我们今天在遇到阻碍时不请民警出面处理此事?
李副局长:我们在稽查这类小型的违法行为时一般很少叫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