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损失不赔?保险公司成被告
车挂灯杆压死人间接损失不赔?追踪
开车挂歪路灯杆,骑车路过此处的赵某撞到挂歪的路灯杆后被压死。车辆投保单位让保险公司理赔,却以“间接损失”为由遭到拒绝。昨日,本案在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本案原告车辆投保的一方代理人认为,赵某的死亡和车辆间有因果关系,为此,车辆方主动赔偿了死者家属7万元。当原告找保险公司要求合理赔偿时,对方才提出间接损失不予赔偿的拒赔理由,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方并没讲清楚。保险法第50条中对于第三人没有分“间接损失”和“直接损失”,所以保险公司应赔偿原告7万元。
被告的代理人认为,原告既然签订了合同说明对合同条款是认可的。原告赔偿给受害人的损失是其协商的结果,这个结果的公正性无法保障。车撞路灯杆发生在下午4时,而赵某骑车经过时已经是23时,所以车辆撞坏路灯杆和赵某的死亡之间不是必要的因果关系。由此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拒赔。